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公司及行业新闻
客户系统
首页-->常见问题

“毛笔字体”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发布于2012-09-18
 近日,徐汇法院民三庭受理了一起关于“毛笔字体”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原告叶根友诉称,2007年原告经单独创作完成“叶根友毛笔行书繁字体”书法作品(该作品包含5500个中文汉字),且已向江苏省版权局 申请对该作品登记。对于该作品,原告仅允许个人免费学习使用,若为商业用途使用必须获得商业授权。后原告于2011年10月5日将此作品全权授权杭州贤书 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独立负责对外授权及维护著作权的权利。但近期原告发现由被告上海玉融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30g西瓜子的包装上在未获授权许可情况下大 量使用了原告上述毛笔行书繁字体中的“西、瓜、字”三字。

  为此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多次与被告联系,但被告至今没有采取合理措施,严重构成对原告著作 权的侵害。故原告诉至徐汇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叶根友毛笔行书繁字体中的“西、瓜、字”字体,并赔偿使用上述字体的费用5万元。根据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本案目前正处于进一步审理 之中。

来源:上海法院网


联系我们
北京市 西城区 阜成门外大街2号 万通新世界A711室
邮编:100037
电话:+86-10-6406 8271(总机);+86-10-8856 8506
(总机);      +86-10-6806 2950(总机)
直拨:+86-10-5287 9830(专利部)   +86-10-5287 9829(专利部)
   +86-10-5287 9828(国际部)   +86-10-5287 9831(商标部)
传真:+86-10-6406 8271;     +86-10-8856 8506
网址:www.farfir.com    电邮:mail@farfir.com
在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