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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欧洲、及日本专利代理人考试及证照制度简介

发布于2010-10-21

美国、欧洲、及日本专利代理人考试及证照制度简介

 

整理:北京远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远大卓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美国专利代理人及美国专利律师

考试与登记流程

美国专利商标局举办的登记考试(Examination for Registration to Practice in Patent Cases Before the 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以下简称为patent bar)是由Thomson Prometric公司负责提供实际考场,该公司网站是 www.prometric.comPatent Bar考试范围主要是从Manual of Patent Examining Procedure (以下简称MPEP)中出题,需要注意的是该考试也包括专利合作条约(PCT)的部份,考试用的MPEP版本通常不是最新公布的MPEP版本,也就是说考试所用的MPEP是有些年份的。该考试是一共有100题选择题,上午3小时50题,另50题是在下午3小时内完成的。每一题有五个选择,考试总共6小时,考生在考试完毕时于计算机上就可看到非正式的考试结果。另外,其正式结果之后也会寄给所有参考者,录取率为70%。另外,未能通过考试的考生,在接到书面通知并从前一次考试日起算的30天后,可重新申请再次参加考试。通过考试后,考生需要填写一份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所有必要文件到美国专利商标局的Office of Enrollment and Discipline单位提出申请和缴交政府规费。若申请人原本是美国境内登记于任一管辖区域的律师,在提交最高法院的良好声誉证明书(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后,便可登记为专利律师。 

 

外国人是否可参加考试

居住在美国境内的外国人如果符合一定条件的话,便可以申请参加patent bar。上述报考者可被允许参加考试的条件包括:申请人必须证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给予他的工作签证中所允许做的工作是和patent bar的性质相符合,另外他也必须提交移民局及美国劳工部的相关文件证据。但重要的是,在8 CFR § 274a.12(b)(c)的规定之下,符合考试资格的非移民外国报考者就算是通过patent bar考试,也无法登记注册为正式的美国代理人。上述通过patent bar考试的考生,在其工作签证允许做的工作与patent bar的性质为相符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可获得37 CFR § 11.9(b)规定之下的「有限承认」(limited recognition)。也就是说,这些通过考试的考生可以在非移民签证有效期间之限定条件下从事专利申请工作。以上提交的所符合资格的文件会显示出移民局事先已允许申请人被聘用或培训为替专利申请人从事专利申请的工作。
     

欧洲专利律师

欧洲专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是一个不受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简称欧盟)法律约束的机构,而是架构在一个完全不同的国际条约下,也就是欧洲专利公约(EPC)之下的国际机构。想要在欧洲专利局登记成为一位合格的欧洲专利律师,必须要先通过笔试,也就是「欧洲资格考试」European Qualifying ExaminationEQE)。考生需要对欧洲专利法、专利合作条约(PCT)、巴黎公约、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的判例和某些欧洲国家适用于欧洲专利申请及专利方面的法律都特别熟悉。考试内容只涉及在考试日之前的上一年度之1231日前生效之法律条文。考试试卷是用欧洲专利局的三种官方语言(英语,法语和德语)来进行出题,但考生可使用其它缔约国家的官方语言来进行作答。

       

EQE是每年举办一次,其包括四组试卷:
A组试卷(3 1/2小时)测试考生撰写欧洲专利申请之请求范围及先前技术及摘要部分的能力。
B组试卷(4小时)要求考生对有引用先前技术之官方核驳文进行答辩。
C组试卷(6小时)测试考生撰写一份异议通知以撤销某一获准的欧洲专利。
D组试卷(共7小时)包括法律问题(第一部分,3小时),另外考生还被要求按照具体情况来进行法律评估(第二部分,4小时)。
  要拿到EQE合格的成绩,就必须通过所有以上各组的试卷(及格分数是50%以上)。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适用一种补偿制度,用成绩较好的试卷来弥补分数较低的试卷。

   

另外,考生必须在EQE考试当日符合下列条件:
a) 应考资格-参考人必须具备有一科学或技术资格-例如,生物学,生物化学,化学,电子学,药理学或物理学。 详细考试规定可参照Regulation on the European qualifying examination (REE)11条第(1)(a)和Implementing provisions to the REE的第11条至第14条规则。
b) 工作经历-参考人必须是在一缔约国内被专业代表监督完成训练或在工业科技公司内处理专利相关之事务,相关规定于REE11(2)(a)(i)~ (2)(a)(iii)

     

REE11条第(2)(a)(i)

在欧洲专利公约(简称EPC)的缔约国内,参考人必须完成至少3年的全职培训,在列入专业代表名单的人士监督下,作为该人助理,并且在上述期间,他们参与了有关欧洲专利申请或欧洲专利范围内之广泛相关事务;或是


REE11条第(2)(a)(ii)
  在自然人或法人之管理下,其住所或营业地点是在EPC缔约国境内的,参考人必须从事为期至少3年的全职工作,并代表他们的雇主参与有关欧洲专利申请或欧洲专利范围内之事务,或


REE11(2)(b)

在考试日,参考人证明在EPO至少具有四年审查委员经验。

 

是否需为缔约国的国民才可以参与EQE考试呢? 答案是:「不」,报考EQE的资格和国籍是不相关地。然而,为了能够于之后能成为专业代表(professional representatives)EPC134条的条件是必须符合的(需为缔约国的国民national)。

据最新的统计,2009EQE首度参考的合格率为37%。 
   
     

日本弁理士

弁理士(Benrishi)是日本特别许可的知识产权法执业的法律专业人士。大多数弁理士专门从事专利相关事务,但也允许从事版权,商标,不正当竞争和商业秘密法律之业务,弁理士不一定需要具备法律教育背景。相较于美国与欧洲的专利代理人,弁理士有更广的执业范围,因为他们也可以代表客户进行有关知识产权的行政诉讼及庭外谈判,也有资格受客户委托做商标注册,帮助客户处理版权及授权事宜,并代表客户做一些海关扣押事项。

 

弁理士的考试

要获得日本弁理士资格必须先是通过每年举行一次的国家考试。

弁理士的考试分为三个阶段:

A.   第一阶段是考选择题(考试地点:东京,大阪,仙台,名古屋,福冈),一共60题,测试时间3.5小时。考试范围:特许法、实用新案法、意匠法、商标法、工业财产权相关条约(巴黎公约、PCT)、著作权法、不正当竞争法。(5) 

B.   第二阶段是考申论题(考试地点:东京,大阪)
 [工业产权的相关法律]
   1)特许与实用新案相关法规
   2)意匠相关法规
   3)商标相关法规

  [选修]
○选考科目:在下列六门科目,选其中一科
 理工一(工程学)、理工二(数学物理)、理工三(化学)、理工四(生物)、理工五(通信/计算机科学)、法律  
考试时数:特许与实用新案相关法规:2小时,意匠相关法规:1.5小时,商标相关法规:1.5小时,选考科目:1.5小时

C.    第三阶段是口试(口试地点:东京)。
关于工业产权的法律
1)特许与实用新案相关法规
2)意匠相关法规
3)商标相关法规
 各科目10分钟

相较于美国与欧洲,日本弁理士考试的核准率明显较低,在2008年约只有7%。在2007年,其及格率为6.7%,2006年为6.8%。 

此外,依2006年的统计,考试及格者绝大多数出身自大学理工学系(529/613)。

2008年起,除了通过以上三个阶段的考试之外,还须经职前训练完毕,且成绩及格者,才可以正式取得执照及登录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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