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美國版權局(U.S. Copyright Office)發表合理使用免責聲明,明確表示購買者破解iPhone不是非法行爲之後,電子前沿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簡稱EFF)就一直尋求途徑爲其他的硬件設備也爭取到破解合法的免責聲明。
依照美國的《數字千年版權法》(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簡稱DMCA),硬件設備的的生産製造商可以向設備的破解者提起訴訟幷要求罰款。在今年早些時候,索尼法務部門對PS3破解黑客“神奇小子”喬治·霍茲(George Hotz)展開沸沸揚揚的圍追堵截就是以《數字千年版權法》爲支持。
電子前沿基金會于當地時間12月2日向美國版權局提交了申請,要求對智能手機、電子輸入板、電子游戲機等設備的“越獄”進行保護,允許這些設備選擇、運行各種來源的操作系統,而非只是由設備製作商所指定的某些特殊的操作系統。“《數字千年版權法》的目的是防止版權侵犯,但現在它却被濫用于威脅消費者、創新者、與創造者,阻礙他們充分、合理地使用自己的財産權利。”電子前沿基金會知識産權總監科琳·麥克雪莉(Corynne McSherry)表示。“任何人想要改造自己的手機或者電子游戲機,從而可以運行他自己想要的軟件程序的行爲,都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版權法不應該抑制人們對設備的用法,而是應該支持。”
美國的《數字千年版權法》在1998年通過施行,其後每三年會對這一法案進行一次集中修正,幷頒發免責令,以减少該法案在數字版權管理及其他技術層面版權保護上的“失靈”。由于該法案主要是爲防止版權侵犯,因此也常常被一些商業公司濫用,用以打擊競爭對手、限制民衆言論自由與合理使用權。頒發免責令的目的就是减輕該法案對一些合法的、非侵權的使用版權素材的行爲所帶來的傷害。
電子前沿基金會是一個非營利性的國際法律組織,成立于1990年,主要爲與電子技術相關的公民法律權利的普及教育與維護進行探索與行動,其總部設在舊金山。
據悉,美國版權局將在2012年的春季就針對《數字千年版權法》所提出的免責豁免令申請舉行聽證會,最終敲定的法令則將會2012年的10月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