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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中國》侵權案解析

发布于2012-08-15

 舌尖熱席捲中國,沒想到圖書版《舌尖上的中國》却于近日惹上官司。作家馬明博、肖瑤兩人起訴中央電視臺、光明日報出版社和北京鳳凰聯動圖書發行有限公司,三被告編著幷出版發行的《舌尖上的中國》一書,指出抄襲了2006年二人編著的同名書的彙編方式。據悉,北京東城法院已經正式受理此案。昨日,出版方回應,已向文著協支付了一定的版權費用。版權專家認爲,不能構成侵權一說。

  88日,馬明博和肖瑤兩位作家狀告《舌尖上的中國》一書侵權一案,在網上紛紛揚揚。二位作家稱,近日出版的《舌尖上的中國》一書不僅和他們彙編的作品書名一樣,都是飲食題材的書籍,而且後者中選入的15篇名家散文,都是兩人書中所選文章,這15篇散文的選編方式及內容完全抄襲自兩人書籍。

  經記者瞭解,馬明博和肖瑤編繪的《舌尖上的中國——文化名家說名吃》一書于2006年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有趣的是,今年這本書再版推出,封面却與之前大相徑庭,不走簡約風而是走起了中國風,用筷子、盤子、碗組成的水墨畫,與紀錄片版書籍《舌尖上的中國》用一雙筷子夾肉的水墨畫頗有些相似。

  于是,種種相似讓兩人以被告未經著作權人同意,擅自出版同名彙編作品,侵犯了兩人的署名權、作品修改權、作品改編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作品彙編權爲由,將三被告訴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對方停止侵權,停止書籍使用《舌尖上的中國》的名稱、停止在任何電視廣播及網絡播放此書籍內容。

  對于此次圖書侵權事件,出版方相關人員解釋說:書中挑選的15篇名家散文,例如梁實秋的《笋》,摘自天津教育出版社066月出版的《雅舍談吃》,每篇我們都可以清楚地向讀者交代清楚,而這些選摘,我們是按照法律程序征得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簡稱文著協)的認可和批准後,才使用的。

  出版方負責人表示,兩位作家的這一做法讓他們覺得奇怪,因爲在圖書出版之前,出版社就所使用的名家散文版權問題與文著協進行了溝通,幷支付了一定的版權費用。同時出版社聲稱,想給喜歡舌尖的讀者們一個交代,這是我們第一次回應,也是最後一次。

  關于侵權,記者電話采訪了版權專家、著名律師翁冶中。他指出,原告認爲被告侵犯了其署名權、改編權、修改權、完整權、彙編權,這五個點都不能構成侵權一說。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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