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傳統的圖書出版銷售已逐漸發展爲圖書版權轉讓、影視改編權、國際出版權和其他衍生品等多種形式的版權開發。“數字時代的版權跨界運營”研討會日前在上海書展的會場舉行。來自國內數字出版、影視、動漫、娛樂等文學衍生行業的從業者們就如何實現對版權資源的加工和跨媒體立體開發各抒己見。
電視劇版權:必須投衆所好
由暢銷文學作品改編的電視劇如《心術》《浮沉》等風靡熒屏,但幷非所有暢銷書都會得到電視劇的“青睞”。那麽電視劇到底“喜歡”什麽樣的暢銷書呢?
對此,與會嘉賓之一、SMG尚視影業文學部總監李捷文說:“適合改編成電視劇的小說,不論故事背景 如何,一定是搔到了當下觀衆的癢處。”她認爲,去年大熱的《步步驚心》正是抓住了現在人們“糾結”的心理特徵,即不知如何作出選擇。此外,因爲中國觀衆習 慣期待大結局,所以適合改編成電視劇的小說必須要有明確結局;而如今廣告商非30集以上電視劇不投廣告的業內規則,也要求小說必須是非單綫的故事。從暢銷 書到電視劇還要經過改編,李捷文透露,之前熱播的《浮沉》與小說的相似度在45%-50%左右。她認爲,這種改編與電視劇的特點密不可分。電視劇是免費播 放的,因此它要足够吸引觀衆,用收視率“打動”廣告商以維持電視臺的運營,“每集至少有四到五個讓觀衆想‘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之處”。電視劇又 是供每天觀看的,因此要符合大多數人的倫理觀念和審美心理。在中國,電視劇的製造播出還需要“准入證”,要求它肩負一定的社會責任。
舞臺劇版權:“二創”應重思辨
近年來,上海舞臺劇市場相當繁榮,每年有180部左右的舞臺劇亮相,共上演7000多場;其中,引進版權的國外舞臺劇還在以20%的速度遞增。上海現代人劇社總監張余在研討會上介紹說,如今舞臺劇的版權交易共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非盈利合作,即國外版權方提供版權,在中國上演中文版;另一種則是通過版權代理機構,交預付金後與版權方以入股分成的方式合作。引入版權後,舞臺劇往往還要經適度的二度創作以迎合本土觀衆的口味。不過,“一些引進的舞臺劇在國外導演手裏是先鋒劇,到中國就變成了商業劇”,張餘坦言,國內舞臺劇的二度創作往往重商業、缺思辨。
他指出,國外的舞臺劇至今仍是非盈利性質的藝術,因而出現了一批富有創新性和思想內涵的作品;而國內的劇團却是第一批“事轉企”的文化單位,面臨著自負盈虧的生存壓力。因此,他希望政府加大對劇團的扶持,發展一些優秀的舞臺劇,幷讓它們走出國門。
兒童書版權:引入仍需研發
在産業的垂直整合方面,王軍介紹了童石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發展經驗,他們計劃在中國開設20000個品牌周邊産品的零售店,如今已有5000家開業。“在數字時代下,簡單引入一本兒童讀物的版權,賣幾萬册,已遠遠不够了。”上海童石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君指出,在童書市場,如今更有競爭力的發展方式是引入整個品牌資源的版權,以圖書帶動整個市場,幷開發游戲、玩具等周邊産品,形成一個産品群。在引入品牌版權之後,更重要的是對品牌資源進行再創造,二次研發適合中國市場的産品。
來源: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