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貼圖網站4chan和社交新聞網站Reddit上的幾幅用windows畫筆創作的簡易表情在網絡上迅速走紅,幷以“Rage Comic”的模式成爲了廣大網友快速分享糗事、段子的最佳途徑之一。
去年,Rage Comic被國內網友以“暴走漫畫”的模式引入中國,幷逐漸出現在各大社交網絡中。不過,最近有國內公司爲“Rage Comic”申請了著作權登記,幷開展了周邊的販賣。那麽,這一類的網絡表情,誰都可以用來賺錢嗎?
著作權屬于原作者
在談到具體的著作權問題之前,不得不從一系列相對枯燥公約和法律條文說起:中國《著作權法》中第2 條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6條規定:“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産 生。”同樣,在美國的著作權法中也有相似的內容。也就是說,不論是“Rage Comic”,還是那些網絡上爆紅的原創表情,它們的著作權自作者創作完成的那一刹那,都屬原作者。
1886年,維克多?雨果等文學藝術家在瑞士的伯爾尼發起幷締結了一份關于著作權保護的國際條約, 即《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中國和美國都是該條約的締約國。合約規定,作品在其他成員國應受到與本國公民相同的保護。所以,無論是在中國還是美 國,這些作品都應當受到保護。
但自從人類會畫畫以來,創作出來的作品簡直不計其數。著作權不同于專利權、商標權,其他人完全可能獨立創作出相同的或類似的作品,如果侵權人對原作品刻意進行某些程度的演繹,然後以獨立創作爲由抗辯,就會導致侵權判定標準不易掌握。